(一)依法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,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秩序。(二)开展院前医疗急救行业调查研究,反映会员单位的诉求,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。(三)开展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的医德医风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。(四)制订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管理规范、技术标准和组织相关评审、评估、评价;开展学科管理,学术、技术研究,组织相关学术研讨、调研、考察、学术交流和新技术推广等活动。(五)开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及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、岗位培训,提高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;开展急救知识宣传普及,增强群众急救意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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